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浙教办装〔2004〕24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小学
图书馆(室)第十批推荐书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和《浙江省中

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更好地为素质教育服务,我厅先后公布了九

批中小学图书馆(室)必备书目和推荐书目,这对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室)

的装备,优化馆藏结构,为学校提供图书出版信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

将教育部推荐和我厅审定的第十批推荐书目予以公布。

  学校图书馆是向学生提供精神食粮、加强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园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图书装备。学校在装备图书时,应优先

采集、收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定公布的推荐书。严禁订购盗版书和非法出

版物,防止质次价高的图书流入学校。凡发现订购盗版书和非法出版物的单

位和学校,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和学校对公布推荐书目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厅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86217)。


附件:中小学图书馆(室)第十批推荐书目

 

 

                        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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