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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为确保我省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省教育厅最近向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委),各高等学校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见》(浙教电〔2003〕第230号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关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运行安全。各市、县(市、区)和高等学校要提高对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市、区)和高等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本地、本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
    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立安全专管员。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申请从事教育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要遵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
    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
    要特别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导他们正确、健康用网。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并严格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整个信息系统运行的始终。各地、各校都要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等级和安全管理范围、有关网络操作使用规程、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计算机案件和事故上报制度等。
    要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四、采取技术防护措施,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采取先进的技术防护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计算机犯罪、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各地、各校要将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即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尚未采取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必须抓紧建设。
    要采取入侵检测、网络隔离、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等必要的技术措施,加强网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互联网接入的安全性,将攻击和入侵造成的威胁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要加强对有害信息、有害电子邮件、有害短消息等危害信息的过滤与封堵。各地、各校严禁设立没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的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
    五、制定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为防止和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各地、各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处置工作预案。处理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要警惕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数据的非法篡改。一旦发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与外部网络的连接,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予以删除,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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