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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考:
1.负责本考点实验操作考查总体工作;
2.组织安排本校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保证本考点实验操作考查所需的实验器材;
4.组织安排本考点实验操作考查考场布置、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副主考:
1.具体负责各考点的实验操作考查工作;
2.组织协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按考查程序规范操作;
3.负责各考点考生实验考查抽签分组工作。
登分人员:
1.负责各考点考生考查成绩的计算、登记工作;
2.要求成绩登录认真、仔细、无差错。
引导人员:
根据考生抽签结果,分组登记考生,安排考生进不同考场考查。
监考教师:另见《浙江省初中实验操作考查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教师组长: 1.组织本考场考查统一进行;
2.发出本考场考查开考和结束指令;
3.考查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
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二00四年三月 |